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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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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联系人: 段老师
职位描述
医保 社保 住房公积金 绩效提成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校内外招聘研究生教学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采取劳务派遣形式。



一、招聘岗位



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及要求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



3. 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档案信息管理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常用办公软件;



4.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 招聘岗位为专职工作,不得兼任院外其他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1. 负责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



2. 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过程相关工作;



3. 负责学院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和毕业答辩等全过程组织与管理工作;



4. 负责研究生教学过程的相关工作;



5. 负责研究生数据统计、资料管理,文件归档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4日



2. 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chxy@nwu.edu.cn,邮件主题为“劳务派遣岗位应聘”。



3.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劳务派遣岗位申请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及初选



城市与环境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和简历初选,确定参加综合考查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综合考查



根据初选结果,择期安排综合考查,综合考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每人时间10分钟,自我情况介绍(5分钟,可准备PPT)、问询答辩(5分钟)。



综合考查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在综合考查基础上,学院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四)录用与待遇



1. 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如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顺延录用;因个人原因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照公示结果依次递补。



2. 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需根据我院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学院对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照公示结果依次递补。



3. 劳务派遣岗位的有关工资、社保、待遇及岗位考核管理按学校劳务派遣岗位有关规定和学院要求执行。



4. 劳务派遣岗位不享受学校提供住房,不享受在编在册职工子女入学待遇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电话:029-88308427



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2022年6月7日

工作地点
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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