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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描述
根据工作需要,新乡市三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县委政法委委托拟招聘十名巡防队员。
一、招录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纪律观念较强;
2、户籍所在地:新乡地区;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6日以后出生),男性;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
6、自愿从事巡访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本次报名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特巡警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聘用等程序实施。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4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新乡市三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新乡市人民路公园北门公园九号楼16104室)
3、面试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8时
4、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10时
5、体检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8时,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6、报名电话:0373-3767998;
13598610783(程老师)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7、体检费用自理。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录的巡防队员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将予以辞退。
(二)工资待遇
符合招录条件者,工资标准1800元/月,单位缴纳社保(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工作地点
新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