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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②新乡市新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③新乡市鸿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④新乡市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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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一中
联系人: 1
职位描述
为提高红旗区国有企业管理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①新东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②新乡市新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③新乡市鸿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④新乡市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具体招聘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力,团结意识好,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的;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规定,不适宜担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的;
3、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相关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12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②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③《报名表》;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个人征信报告;⑥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版;⑦自荐信。以上资料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为:岗位名称+姓名;邮箱hqqrsj@163.c0m。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应聘人员报名后,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素能测评
1、面试
面试由专家评委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点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具体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2、考察
考察环节包括深入考察和面谈。突出政治考察、注重定性评价,审核人事档案并征求相关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根据人岗相适原则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考察指标量化为具体分值。
素能测评总分为100分,面试和考察权重各占50%,按照总分名次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公示
根据素能测评和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和目标责任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及待遇
(一)聘任管理
所有选聘的人员实行聘任制,签署聘任合同。聘任人员须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单位,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任人员统一实行任期制管理,一个任期为三年,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任期;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二)薪酬待遇
所有职位薪酬实行年薪制。新东区管委会副主任薪酬为27万元(岗位工资占比40%、绩效工资占比60%)。考核按照新东区标准执行,由新东区执行考核。
国有企业总经理薪酬为40万元(基本工资占比50%、绩效工资占比50%),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用人单位不承担聘任之前所欠社会保险费用。


五、其他事项
(一)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系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本次考试录用工作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四)应聘人员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本公告由红旗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z,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一)应聘人员应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配合测量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异常者不得进入当次环节。
(二)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到达现场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照防控要求及时隔离,不再安排其参加当次环节。
(四)应聘人员须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应聘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终止当次环节;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新乡市疫情防控要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变化。未尽事项按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3-3089338
工作地点
新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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